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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殡葬惠民再出新举措 符合条件免收这四项费用

时间:2021-08-12 08:25:52  来源:大庆日报

  (大庆日报记者 肖瑶)近日,我市殡葬惠民再出新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满足城乡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我市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乡困难和特殊群体免收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按照通知,对我市城乡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免收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费用。

  免费对象的范围是什么?具有大庆市城乡居民户籍并在市区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大同区殡仪馆、天园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免收四项基本费用,包括低保、低收入人员;优抚对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抚待遇的人员);老会战职工(1964年12月31日前参加石油大会战);省部级以上劳模;重度困难残疾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失独家庭夫妇。流浪乞讨死亡人员、无名尸体也免收四项基本费用。

  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指什么?免费的标准是什么?据了解,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具体指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免费标准如下:遗体接运,免收市区内使用殡仪馆普通接运车辆接运遗体的费用;遗体存放,免收在殡仪馆使用普通间存放遗体3天以内(含3天)的费用;遗体火化,免收在殡仪馆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的费用;骨灰寄存,免收在殡仪馆使用单人架位存放骨灰两年以内(含两年)的费用。对使用高档接运车辆、高档遗体存放间、高档火化炉、高档骨灰寄存架位,超出免收费用部分的,正常收费。

  申请减免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的程序是什么?按照通知,符合免费条件的,由经办人到殡仪馆或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填写《大庆市免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并持申请材料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免费手续。殡仪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对持有区民政局免费手续的人员,不收取四项基本费用;对因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能及时办理免费手续的,殡仪馆先全额收费,事后由经办人凭区民政局出具的免费手续到该殡仪馆办理相关费用退费手续。

  申请材料具体是什么?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免费对象死亡证明、免费对象有效身份证、免费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免费对象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属于低保、低收入人员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证;属于优抚对象的,提供残疾军人证、优待证;属于重度困难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属于特困供养人员的,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属于失独家庭夫妇的,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属于老会战职工、省部级以上劳模的,提供证件、获奖证书。没有证书或证件的,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进行核查认定。

  无法查明户籍的流浪乞讨死亡人员和无名尸体分别由市救助机构、公安机关派人持死亡证明,直接到殡仪馆办理免费手续。殡仪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对持有区民政局免费手续的人员,不收取四项基本费用;对因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能及时办理免费手续的,殡仪馆先全额收费,事后由经办人凭区民政局出具的免费手续到该殡仪馆办理相关费用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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