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诈骗犯罪多发,最高检向社会发布10项预防建议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第五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第五批典型案例,有冒充“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3M”口罩的颜某诈骗案,通过微信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口罩实物图等虚假“凭证”的陈某某涉嫌诈骗案,冒充任课老师混入学生家长QQ群发布虚假培训通知骗取培训款的李某某涉嫌诈骗案等5个典型案例。
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疫情期间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截至3月9日,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涉嫌诈骗犯罪3431件3691人,占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
苗生明介绍,最高检结合相关案例总结出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诈骗,谎称筹集善款诈骗,推广出售药品、保健品诈骗,利用学生网络课堂诈骗,以单位、企业工作名义诈骗,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诈骗,冒充各类客服诈骗,针对公司企业合同诈骗,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诈骗,以疫情防控检查名义诈骗等10类疫情期间多发诈骗案件类型。
针对疫情期间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形势,最高检向社会发布10项预防建议:
▶ 勿从非正规互联网渠道购买防疫物资;
▶ 选择正规合法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
▶ 勿轻信以个人名义、非正规渠道组织的爱心捐赠;
▶ 勿轻信和购买“新型冠状病毒”特效药;
▶ 对微信群内发布的收费信息及时核实;
▶ 警惕先缴费后就业的招聘信息;
▶ 勿轻信物品因疫情滞留或者需要检查等为由要求缴纳费用的客服信息;
▶ 对复工复产检查及时甄别,防止不法人员冒充公务人员行骗;
▶ 及时全面保存好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
▶ 发现违法线索和诈骗情况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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