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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令五申还敢翻护栏?让胡路区又有12人“翻”进公安局!
时间:2020-02-21 19:30:34 来源:大庆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2月20日15时20分左右,让胡路区龙岗小区居民王某某,在明知疫情期间出行需要经小区指定出口登记检查后方可出行的情况下,违反政府命令翻越小区用于封闭管理的警戒带和铁丝围栏,被民警当场查获。龙岗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罚款200元决定。

2月20日8时40左右,让胡路区远望开发小区王某、李某二人,在明知疫情出行需要经小区指定出口登记检查后方可出行的情况下,在望海1号楼与2号楼中间违反政府命令翻越距离地面50cm左右的警戒带,被民警当场查获。龙岗分局依法分别给予二人行政罚款200元决定。
2月20日16时左右,张某某在明知疫情出行需要经小区指定出口登记检查后方可出行的情况下,违法政府命令翻越小区用于封闭管理的警戒带和铁丝围栏,被民警当场查获。龙岗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罚款200元决定。
2月20日15时许,让胡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中央大街二小区翻越小区封闭栅栏,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批评教育,违法行为人梁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20日,龙南分局当场查处疫情行政案件6起,其中警告4人,罚款2人。
2月20日16时左右,张某某在明知疫情出行需要经小区指定出口登记检查后方可出行的情况下,违法政府命令翻越小区用于封闭管理的警戒带和铁丝围栏,被民警当场查获。龙岗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罚款200元决定。
2月20日15时许,让胡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中央大街二小区翻越小区封闭栅栏,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批评教育,违法行为人梁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20日,龙南分局当场查处疫情行政案件6起,其中警告4人,罚款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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