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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

时间:2020-01-31 17:12:46  来源:

  1月31日,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延时服务,并于2月3日起暂停办理部分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市、县两级车管所业务大厅、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汽车4S店代办服务站、警邮、警保、警银等所有社会化服务窗口业务;暂停全市机动车检测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二、暂停全市(含四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驾驶人考试已预约成功的考生,车辆管理所将统一取消预约;对已受理预约的考生,建议考生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l.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对未自行取消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将在考试前统一取消考试,并不计考试次数、不产生考试费用、不影响考生再次预约排位名次。

  三、暂停全市(含四县)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培训学习业务。

  四、暂停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建议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l.122.gov.cn)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期满换证、遗失补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和违法处理等业务,相关牌证会邮寄送达。如在网上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涉及疫情有关的特殊应急业务,请拨打咨询电话96122,会有专门工作人员为您解答、协调帮助。

  恢复业务正常受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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