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
时间:2020-01-31 15:02:39 来源:黑龙江发布
为保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自2020年1月25日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起至疫情解除前,对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其他特殊商品的涨价幅度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医保局共同认定。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从其规定。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 ·李世峰调研文旅产业发展及假期相关场...
- ·李世峰主持大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 ·李世峰到各县区调研、开展包联服务
- ·李世峰调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 ·李岩松到企业调研宣讲政策、解决问题
- ·大庆师范学院召开建校60周年高质量发...
- ·李世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大庆...
- ·关于推荐包蕾同志参加全国十佳新闻工...
- ·李岩松:有头有尾、善始善终做好供热...
- ·大庆举行危化品事故处置综合应急演练
- ·李岩松检查粉尘涉爆及危化企业问题整...
- ·李世峰主持大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
- ·李世峰调研大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感...
- ·李世峰:全方位提升大庆数字经济竞争...
- ·大庆市领导集体收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