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时间:2020-02-05 21:13:19 来源:
2月5日,省商务发布公告,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元宵节期间禁止举办各类聚集性促消费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禁止举办各类聚集性促消费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元宵节期间禁止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举办聚集性促消费活动,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有力阻断疫情传播。
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发现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各地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底线思维,继续密切监测本地蔬菜、猪肉、牛羊肉、禽蛋、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运行情况,加大货源组织力度,落实落靠属地责任,采取周密有力措施,切实保障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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