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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26 18:32:54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暖企“24条”出炉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应对疫情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24条措施,通过“网上办”、“快速办”、“延期办”、“领帮办”、“指导办”、“规范办”,为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促生产、保经营、稳发展、过难关助力“加油”。

 

      倡导政务服务“网上办”。办理登记注册、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或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实行网上不见面办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以“不见面、零接触”方式尽快移出。无法实现网办的,采取预约办理、邮寄办理。

 

      实行放宽条件“快速办”。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快速办理登记,允许分支机构与其隶属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不一致。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不含散装熟食)、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危险化学品之外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需要办理延续的企业,只要承诺生产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免于现场核查,即时办理换证。

 

      允许特殊时期“延期办”。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0日内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需延续(换证)的,企业在确保持续符合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前提下,自动准予延期。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管理情况和安全状况,与使用单位协商,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基础上,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工业产品许可证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在有效期届满后延期30日或疫情解除后提交延期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

 

      开辟绿色通道“领帮办”。为生产经营疫情防控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疫情防控、备春耕物资、复工复产企业产品检验检测,复工复产企业有关产品与技术标准咨询,急需办理防疫商品条码业务的单位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应急评审审评备案、快速高效检验检测、标准查询、质量管理等服务。

 

      依托部门职能“指导办”。指导、帮助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免审评换证。协调和引导认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引导和号召“小个专”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提高防范意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诚信经营。

 

      加强行为监督“规范办”。督促涉企收费单位严格落实已停止、取消涉企收费政策,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指导防疫用品生产厂家合法合理制定出厂价格,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维护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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