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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26 18:37:32  来源:
       26日,肇源县发布公告,为便于统一管理,方便群众赴县域外务工、就医、就学,将加强离县外出人员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加强离县外出人员管理的公告

源疫指办发〔2020〕41号

 

      一、县内居民离境,需向所在乡镇、社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出行申请单》同时作为出行人员返回的凭证,须妥善保管,主动出示。

      二、居民出行前,应了解掌握出行目的地及沿途城市交通管制要求,避免盲目出行。

      三、出行人员离县两日内返回的,按要求到所在乡镇、社区进行报到登记,进行居家隔离,出行超过两日的,一律禁止返回。

      四、各乡镇、社区在开具证明时,严格把关,做好登记,详细了解出行人员的出行目的、身体状况、往返时间等信息,严控人员出行。

      五、为减少陪同人员,保障防疫和出行安全,倡导安全出行方式,交通部门已协调周边运输公司提供到县接送服务,需要接送的人员,可由所在乡镇、社区帮助联系车辆,费用由出行人员自理。

      六、出行人员要严格按照申请的事由、路线和时限出行,乡镇、社区要履职尽责做好审批管理,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检查登记,如发现瞒报出行目的地、身体状况等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不出门、不出行依然是阻击疫情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全县广大居民要增强大局意识和防护意识,人人守责、人人尽责,严格遵守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公告和通知要求,少出门、少出行,身在外地的肇源籍人员及公职人员等,除特殊原因,近期暂时不要返回。

      八、《出行申请单》请出行人员自行到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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