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时间:2020-03-03 17:00:37 来源:
2日,省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从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治一线医务等人员补助待遇、支持省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供、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中小微企业纾困五方面制定了10条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1
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治一线医务等人员补助待遇
2
扩大省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供财政政策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消杀产品生产企业在享受“新增贷款财政贴息” 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享受“企业加班工资补助”、“通过财政支出方式减轻税收负担”政策;
符合条件的无纺布和熔喷布生产企业,纳入“新增贷款财政贴息”、“扩大产能和转型生产设备购置补助”、“企业加班工资补助”和“通过财政支出方式减轻税收负担”政策支持范围。
3
支持骨干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4
支持“百大项目”开工建设
5
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

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治一线医务等人员补助待遇
-
《意见》表示,对省派出支援湖北人员,在现行每人每天补助600元基础上,每人每天增发200元特殊补助;
-
对四个省级重症集中救治中心和承担重症救治任务的相关市(地)医疗机构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现行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基础上,每人每天增发200元特殊补助。
完善省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供政策
-
对重点行业中符合标准的骨干制造业企业,省级财政按照疫情期间企业实付利息的50%贴息,单户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
对于2020年3月底前复工复产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按照企业固定用工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在每人补助2000元基础上再增加补助500元。 -
对所有参保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省级财政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
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百大项目”开工建设支持力度。对2019年续建项目和2020年前期手续完备、具备施工条件或已经施工的新建项目优先支持; -
对2020年前期手续较完备、预计可开工的新建项目提前安排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备料等基础准备工作; -
对符合专项债发行条件且能立即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在债券发行前,各级财政可通过先行调度库款超前支持。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部分困难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5月属期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免收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加大贷款周转金对中小微企业续贷倒贷支持力度,在现有中小型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10亿元规模基础上,省级财政再安排10亿元短期借款。
减半收取贷款周转金手续费,贷款周转金单笔业务使用期限由原30天延长至60天。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由6%-10%统一调整为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支持力度。
- ·李岩松到杜尔伯特县检查调研防汛工作
-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 ·市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
- ·大庆5所高校2026年招生计划出炉
- ·2026年度市总河湖长会议召开
- ·以正确政绩观立身立业担当实干 着力推...
- ·树牢底线思维扎实做好防汛备汛 高效统...
- ·热辣滚烫!大庆重点项目“拔节生长”...
- ·大庆市热力集团部分供热收费营业厅撤...
- ·2026龙商大会在庆举行
- ·7月1日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再享受...
- ·今年首批!“中国好人榜”发布,大庆...
-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李岩松主持
- ·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召开
- ·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攻坚发力 扎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