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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7 14:36:54  来源:

       按照《大庆市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实施方案》(庆疫指办发〔2020〕9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第12号公告恢复部分营业场所基础上,扩大恢复经营场所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3月9日起,准许以下经营场所恢复营业,营业时间为早5时至晚19时。

  1.建材家居、外卖配送、图文办公、文化传媒、中介服务、会计事务、律师事务、手机电脑、家用电器、消防器材、废旧物品、电焊维修、机械修理行业,图书、文具用品、劳保用品、验光配镜、酒行、茶庄、地产品、干调、渔具、鲜花、礼品、工艺品、化妆品销售店,具有固定场所且独立经营的百货、服装鞋帽、母婴用品商店。

  2.餐饮服务场所实行窗口销售、即买即走,网络销售、配送到封闭小区指定地点,严格禁止店内用餐。

  二、以下场所继续停止营业,根据疫情好转情况,适时恢复营业。

  商场、露天市场、乡镇集市、宾馆、旅店、旅游景区、公园、广场、公墓、个体诊所、培训机构、影院、歌舞厅、KTV、酒吧、游戏厅、台球厅、网吧、棋牌室、洗浴中心、按摩足疗店、健身俱乐部、体育训练馆及宗教活动、公共文体场所。

  三、其它场所关停未尽事宜,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前12次公告为准。

  四、恢复经营的场所必须提前做好消杀各项准备工作,并具备应用“龙江健康码”扫码登记、体温检测及佩戴口罩等条件方可营业,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方可出入经营场所,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入小区,复业的县外人员必须到隔离宾馆施行为期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确认无疫病输入风险方可上岗工作。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严禁复工,对不按防控规定要求执行的营业场所要严肃查处。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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