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时间:2020-03-07 08:23:00  来源:
       3月6日,最高检对全国检察官视频培训,进一步明确,对于已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体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出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主观故意,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其中疑似病人的行为还必须造成传播后果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惩处。
 
  实践中,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从严把握,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行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病毒传播或者造成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本站英文域名:www.dqrtv.cn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59-4606752
主管: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大庆市融媒体中心(大庆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举报邮箱:dqgbdst@sina.cn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08320065 黑ICP备190054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