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时间:2020-03-15 11:18:40 来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应对疫情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经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部分已发布公告的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自3月15日起恢复药店“退烧药止咳抗病毒药”销售,调整售药模式:
一、恢复“退烧药止咳抗病毒药”销售。自3月15日起,全市各药店有序恢复“退烧止咳抗病毒药”销售。购药者需填报“沃填报”凭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实名登记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药”。
二、调整药品销售模式。取消窗口售药模式,继续隔离售药。
三、加强购药秩序管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及行业规范要求,经营单位要加强销售人员健康管理,保持营业场环境卫生,定期消毒、通风;购药者必须戴口罩、亮“龙江健康码”、测温后方可购药。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 ·李岩松到杜尔伯特县检查调研防汛工作
-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 ·市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
- ·大庆5所高校2026年招生计划出炉
- ·2026年度市总河湖长会议召开
- ·以正确政绩观立身立业担当实干 着力推...
- ·树牢底线思维扎实做好防汛备汛 高效统...
- ·热辣滚烫!大庆重点项目“拔节生长”...
- ·大庆市热力集团部分供热收费营业厅撤...
- ·2026龙商大会在庆举行
- ·7月1日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再享受...
- ·今年首批!“中国好人榜”发布,大庆...
-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李岩松主持
- ·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召开
- ·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攻坚发力 扎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