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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5 21:00:39  来源:

关于恢复出租车、城市城乡公共汽车、

农村客运班线正常运营的公告

 源疫指办发〔2020〕58号

按照《关于黑龙江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庆市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恢复全县出租车、城市城乡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班线正常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类运营车辆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出租车前后排之间要安装透明隔离塑料布,前排不载客,对司机与乘客进行有效隔离,出租车公司负责监督落实。
2、各类运营车辆实行“一车一码”,所有乘客要佩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后方可乘车。
3、各类运营车辆司乘人员要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防止人员拥挤。要合理组织运力,出租车运营要做到“一客一运”,禁止拼客;城市城乡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班线实行乘客“隔座就座,分散就座”,降低车厢人员密度,并在车厢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做好隔离,供中途留观使用。
4、各类运营车辆要在车内张贴收款二维码,鼓励乘客使用移动支付方式结算车费,减少人员接触。
5、各类运营车辆要及时对车辆座椅、安全带、扶手进行消毒。出租车在每位乘客下车后,要对车辆进行“一运一消毒”,并通风不少于3分钟;城市城乡公共汽车在首末站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内进行清洁消毒,并通风不少于5分钟;农村客运班线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内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通风不少于20分钟。
各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要指导司乘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好消杀等各项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积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采取的管控措施。

 

肇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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