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时间:2020-03-19 21:41:56 来源:
3月19日,高新区发布新版《大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情如下:
-
举报来(返)高新区人员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行程经历等有价值线索,经查证人员信息属实且属于未掌握的新增人员;
-
举报破坏小区围挡、翻越围挡私自外出和居家隔离人员仍随意出入等行为,需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现具体住址,以及现场影像资料;
-
举报违反规定擅自开放、营业、开办场所及私自开办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的,需提供场所地址,以及现场影像资料;
-
发现故意瞒报发热人员,需提供该人员姓名或现具体住址,经过核实情况确实存在的(不含已登记在册人员)。
- ·李世峰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
- ·全国人大代表、大庆市市长李岩松:创...
- ·2026年大庆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
- ·大庆首个!国字号荣誉!龙凤区获评国...
- ·大庆冰雪运动提质增效“硕果丰” | 冰...
- ·全力确保开局顺畅生产有序管理有规
- ·大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
- ·大庆市23个典型荣获黑龙江省精神文明...
- ·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干好“...
- ·大庆有奖发票定期专场抽奖即将开启!...
- ·李世峰主持召开大庆市委常委会(扩大...
- ·大庆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 ·名单来啦!在大庆这些商家购车,可享...
- ·李岩松主持召开大庆市政府党组会议
- ·奋进“十五五” 阔步向未来丨大庆: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