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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11 15:09:47  来源:

       经调查询问,大庆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

       病例14:(聚集性病例行动轨迹二)

       病例14,女,为已公布过的聚集性病例二的亲属,现居住于大庆市高新区景程小区。
       1月19日17时,乘坐私家车到大庆萨尔图机场接机前往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小区后驾车至创业城小区。
       1月20日7时,从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乘坐私家车返回景程小区;8时步行至景程小区北门外悦购超市购物。
       1月21日8时,步行至大庆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就诊后返回家中。
       1月22日,乘坐私家车前往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
       1月23日,从让胡路区乘坐私家车前往景程小区。
       1月24日8时,在景程小区乘坐班车(黑EB1293)到十厂二矿上班,直至27日早上乘坐班车(黑EG7796)于12时左右到创业城小区。
       1月28日至2月1日,在让胡路区创业城小区居家未外出。
       2月2日下午出现发热症状,乘坐120转运专车至大庆市龙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月7日20时,乘坐救护车至大庆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并于2月10日乘坐救护车转运至大庆市第二医院隔离病房。2月10日确诊。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疾控部门联系。
       2、同乘及相同轨迹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指定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庆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与疾控部门联系,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及外来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护。

大庆市疾控中心:0459-4687314
萨尔图区疾控中心:0459-6279221
让胡路区疾控中心:0459-6352591
龙凤区疾控中心:0459-6917575
红岗区疾控中心:0459-2799135
大同区疾控中心:0459-6176809
肇源县疾控中心:0459-8234491
肇州县疾控中心:0459-8520511
林甸县疾控中心:0459-3322473
杜尔伯特县疾控中心:0459-3410143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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