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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5 08:15:12  来源:

       2020年3月24日0-24时, 大庆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3月24日24时,大庆市现有确诊病例0例。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6例,治愈出院病例25例,死亡1例。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通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境外入境人员“闭环管控”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将我市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区出入管理方面
  每个住宅小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出入口,所有居民进入小区时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必须亮“龙江健康码”(本小区居民也可扫“智慧市民通”验证身份),如有异常,要主动配合和接受相应的管控措施。
  小区居民(居家隔离家庭除外)从小区外出时,不需要测温和亮“龙江健康码”,但必须戴口罩。
  对于小区内的商业网点,由辖区政府研究制定相应的复业办法。
   
二、公共交通运营方面
  即日起,陆续全面恢复市域内客运场站和班线运营,以及公交运营。客运场站实行“戴口罩+测温+亮‘龙江健康码’”管理。营运车辆必须定期消毒,必须严格控制乘车人数,乘客在车内保持合理距离。
    
三、口腔科就医方面
  全市公立综合医院口腔科门诊全部恢复诊疗。全市民办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及门诊部、诊所全部开诊。
   
四、服务业方面
  即日起,除棋牌室、KTV、游艺厅、酒吧、舞厅,以及条件简陋的小型旅馆外,其他各类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恢复运营。
    
五、公共场所管理方面
  所有进入商业网点、办事大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亮“龙江健康码”通行,不需要测温。公共场所要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尽量减少人员的规模性集聚。
    
六、交通卡口管理方面
  公路卡口只查验通行人员的身份证,不需要测温和亮“龙江健康码”。机场、火车站等场所,继续实行“戴口罩+测温+亮‘龙江健康码’+查验身份证”管理。
    
七、境外来(返)庆人员隔离方面
  国境外来(返)庆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含相关医学检查费用)。
    
八、其他事项
  对于国家、我省适时调整的相关防控内容和管理措施,我市也需进行相应调整的,将及时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如有与本公告相冲突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各县区参照执行。
    
本公告解除之日另行通知。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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