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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疾控风险提示2022(第102期):河南禹州公布第235至275例确诊病例轨迹,最小3岁最大99岁!若有交集速报告!

时间:2022-01-14 17:27:49  来源: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月14日,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第235至275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具体信息如下:

  确诊病例235:女,38岁,个体户,系确诊病例119母亲,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梁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7日-31日,每天10:00-20:00在店铺内经营。
2021年1月1日,上午未外出,15:30左右同家人去广电新大新商场2-3层购买衣物,17:30回家,来回途中使用滴滴打车,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月2日,在店铺内经营未出门,20:00左右闭店,未再外出。
1月3日,10:00-17:00在店铺营业,店铺内不允许进入,在店铺门口外以外卖打包方式经营,17点左右通知闭店。之后未再出门。
1月4—8日,居家隔离。
1月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36:男,84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已接种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自2021年12月28日,入住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生活以来从未外出。
2022年1月3日-8日,在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实行封控管理。
1月9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37:女,69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自2021年6月20日入住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以来无外出,平时活动仅限于医院内。
2022年1月3日-8日,在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实行封控管理。
1月9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38:男,81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该病例发病前14天一直在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居住,未外出。
2022年1月3日-6日,在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实行封控管理。
1月7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39:男,87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该病例自入住以来未离开过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
2022年1月3日-5日,在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实行封控管理。
2022年1月6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0:女,65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福泉浴池,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日,吃住均在福泉浴池,偶尔前往郭孬超市。
1月2日-4日,在福泉浴池实行封控管理。
1月5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1:女,55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福泉浴池,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日,吃住均在福泉浴池。
1月2日-4日,在福泉浴池实行封控管理。
1月5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2:男,53,现住址:禹州市钧台办四季花城。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月6日,每天在小区内活动,主要负责小区水电维修和电卡充值等工作,经常入户维修水电。
1月6日-1月10日,工作期间均穿戴防护服,主要负责入户维修,此外还帮小区志愿者和民警的临时帐篷连接电路。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3:男,14岁,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学生。现住址:夏都办殷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15:30亲人骑电车将其接回家中。
2022年1月1日,16:00到西建材厂附近的菜鸟驿站盒圆通快递取件。
1月2日,13:40到殷村建设超市购物,16:00到圆通快递取件。
1月2日至9日,居家隔离。
1月10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4:女,59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殷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2年1月3日,8:00骑电车前往颍河大药房买药,回家后未再外出。
1月4日,2:00、1月5日0:00到本村学校参加核酸检测。
1月6日至1月10日,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5:男,79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日,入住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以来未外出,偶尔出房间在三楼走廊活动。
2022年1月3日,起公寓实行封控管理。
1月9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6:女,8岁,夏都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宋庄,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至30日,每天7:00至17:20在学校上课,由祖母骑电动车接送。
12月31日,放学后18:30母亲骑电动车带其到福泉浴池洗澡,20: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上午到大众超市购物,回家后无外出。
1月2日至6日,居家无外出。
1月7日,作为重点人群转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7:男,32岁,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日,未外出。
1月3日至1月10日,在村中做志愿者组织人员核酸采集,均佩戴口罩。
1月6日,晚上核酸采集结束后,与6名同村人员在村卫生室一同吃饭,23:00回家居住。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8:女,51岁,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日,平时经营超市,无外出。
1月2日,在本村参加葬礼。
1月3日,在家无外出。
1月4日,16:00乘坐火化车前往火葬场,约18:00回家。
1月5日-1月11日,居家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49:男,14岁,禹州市第四实验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远航路。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31日,17:00均在禹州市第四实验学校寄宿学习,无外出。
12月31日,17:00放学到家,18:00和同学在老电影院附近鸡子炒馍饭店吃饭。19:30前往大世界洗浴中心洗浴。21:30返家未再外出。
2022年1月1日,6:30-8:00在农机公司二楼禹州市乒乓球俱乐部打乒乓球。14:30和同学在老体育场玩耍,17:30一起前往老电影院附近鸡子炒馍饭店吃饭,19:30返家未再外出。
1月2日,6:30前往农机公司二楼打球,8:00在西商贸小胖水煎包吃早餐,9:00左右返回家中。10:30到三角花园打球,11:30回家吃饭。下午在老体育场打球,17:30左右返回家中。19:30又在老体育场打球,20:40到远航路568超市购物后返家未外出。
1月3日,15:00左右前往灵发宾馆家属院其外婆家,停留一个小时左右回家,其余时间未外出。
1月4日-1月10日,除前往检测点采集核酸外,其余时间均在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0:女,67岁,现地址:禹州市远航路韩城办邢寨村。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1月1日,两次前往梁北镇郭村。
2021年12月29日-31日和2022年1月3日-4日,均居家无外出。
1月2日,18:00-20:00在滨河路中段金隆豆捞就餐。
1月5日-1月6日,每天9:00步行到家附近的家家乐超市买菜。
1月7日-11日,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1:女,81岁,系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该病例长期卧床,行动不便,近14天以来均居家未外出,1月2日和1月5日有亲属(确诊病例113和114等)前来探望。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2:男,81岁,系确诊病例251的丈夫。现住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9日和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均在家无外出。
12月30日,9:00步行到唐庄村超市购物,11:00左右步行返回到家,之后未再外出。
1月2日-1月11日,均居家未外出,2日和5日有亲属(确诊病例113和114等)前来探望。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3:女,36岁,现住址:禹州市顺店镇罗西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患者每天7:00骑车送儿子罗玄博上学,17:00接儿子回家。
1月1日-1月2日,在家无外出。
12月27日-1月2日,期间,同村确诊病例122曾多次上门聊天。
1月3日-11日,除前往检测点采集核酸外,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4:男,73岁,现住址: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自述2022年1月3日之前经常与本村或邻近村庄的同龄老人一起打牌,具体时间和地点记不清。
1月3日-1月11日,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5:男,13岁,系确诊病例50的儿子。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事处殷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7日-31日,一直在禹州市孔子学校寄宿学习。12月31日10:00由其母亲骑电车接回家后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1月6日,均居家未外出。
1月7日,被转运至集中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6:男,13岁,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福泉浴池,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学校上课。
2022年1月1日至2日,吃住均在福泉浴池。
1月2日-5日,在福泉浴池实行封控管理。
1月6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7:男,3岁,禹州市东方艺术幼儿园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福泉浴池,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31日,每天8:00至16:50在学校上学,由祖母骑电动车接送,其余时间吃住在福泉浴池二楼。
2022年1月1日-2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5日,在福泉浴池实行封控管理。
1月6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8:女,67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31日,8:00步行送孙子去梁北中心幼儿园,16:40左右接孙子回家,其余时间居家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至2日,居家无外出;
1月3日-9日,居家隔离。
1月10日,12:00被转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9:男,15岁,禹州市夏都中心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宋庄,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每天5:40至20:00在学校上学,放学后独自骑车回家。
2022年1月1日至1月9日,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下午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0:女,55岁,与确诊病例171为同一家庭。现住址:禹州市灵发宾馆家属院,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9-31日,每天8:00左右骑电动车送孙子去爱弥尔幼儿园上学,随后返家未外出;17:00骑电动车去爱弥尔幼儿园接孙子放学,5:50左右到家后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1月2日、1月4日,居家未外出。
1月3日,9:00左右到楼下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11:00前往钧州大街南段一峰购物广场购物,停留30分钟左右,随后回家后未外出。
1月5日,行程与1月3日相同。
除以上行程轨迹外,1月1日-1月9日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管控。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1:女,12岁,夏都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路裕桦园小区。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7日,7:40由父亲送到学校上学,为寄宿生。
12月27日-31日,均在学校未外出。
12月31日,10:30放学,从学校乘坐18路公交车回家,中午独自在家吃午饭,约13:00左右由爸爸带到电信大楼南侧的一个店治疗视力,停留时间约40分钟,随后独自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上午未出门,13:00-16:00在天天艺术培训班学习画画。16:00-18:00在回族中学中心校区附近的培训班上口才课。18:00左右与其母亲一起骑电车到禹州市胖东来超市服饰区买衣服,停留约40-50分钟,随后回家未外出。
1月2日,全天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1月3日-11日,除接受核酸检测采样外,其余时间均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2:女,6岁,嘉和幼儿园学生,系确诊病例138的女儿。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广场社区安康路。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因积食发烧由母亲骑电动车带其前往禹州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看病。
12月29日,全天在家未外出,无人来访。
12月30日,白天在家,晚上20:00左右跟随母亲步行到禹州市胖东来超市购物,停留约半小时。然后到胖东来广场大屏幕前休息10分钟左右。21:00左右步行到家未再外出。
12月31日,7:50分由母亲骑电动车送其前往嘉和幼儿园上学,16:00由父亲骑电动车接其放学,17:00左右到家后未再外出。
2022年1月1日,全天在家未外出,无人来访。
1月2日,18:00跟随母亲步行前往禹州市胖东来就餐,20:0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3日-9日,期间,除下楼做核酸检测外,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管控。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3:男,33岁,系确诊病例138的丈夫。现住址: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广场社区安康路。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白天在家无外出,21:00到美宜佳便利店购买生活用品,大约停留5分钟。
12月29日,上午在家无外出,14:00驾车到梁北天瑞水泥厂结账,但未见到当事人。随后驾车返回未再外出。
12月30日-1月1日,因小区停水,维修管道,与自来水公司维修员工、村干部工作人员及整栋楼的住户均有接触。期间12月31日11:00驾车前往张得镇二郎村与朋友在甫源酒店就餐,12:30左右驾车返回。21:00前往玖沐宫汤泉生活酒店洗浴,大约停留3个小时后返回家中。
1月1日,10:00到禹州市胖东来南门附近怿飞果品超市购买香烟,停留约5分钟后返家。15:00到禹州金坡附近约见朋友,大约停留20分钟后返回。17:20前往向阳水暖卫浴购物,约停留2分钟。20:30左右前往禹州市二院对面刘记卤肉店就餐,约1小时后返家未再外出。
1月2日,9:00自驾前往平顶山亲戚家,在亲戚家停留30分钟后前往郏县冢头镇附近卤肉店就餐,约半个小时离开。然后又去岳父家停留1分钟后返回禹州,后居家未外出。
1月3日-1月9日,一直居家隔离。
1月10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管控。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4:女,54岁,现住址: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月4日,在禹州市中医院病房楼13层脑二科陪护。
1月5日,乘坐120救护车返回禹州市磨街乡磨街村,居家隔离至1月10日。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5:男,90岁,系确诊病例264的父亲。现住址: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月4日,在禹州市中医院病房楼13层脑二科住院,期间在医院无外出。
2022年1月5日,5:00由120救护车送至禹州市磨街乡磨街村加油站,后由其儿子开车将其接回家中,随后一直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6:女,89岁,系确诊病例264的母亲。现住址: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月4日,期间独自居家无外出。
1月5日-1月11日,其丈夫(确诊病例265)从禹州市中医院出院后,与其女儿、丈夫、儿子共同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7:女,35岁,系梁北镇爱瑞加学校教师,为确诊病例46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均在校上课,每天骑车上下班,全程佩戴口罩。
2022年1月1日,早上8:00从学校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1月2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3:00前往678购物广场购买生活用品,并将生活用品送至娘家村口,随后返回家中。
1月2日,22:00--1月4日在村委会值班,曾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为确诊病号提供上门服务。
1月5日,7:30到赵桥社区卡点值班,11:30返回家中吃饭,一小时后继续在赵桥社区卡点值班。14:0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6日-1月10日,均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8:男,49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余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暂停家里磨面坊工作,11:00左右开车前往褚河镇沙圪垱村参加岳母葬礼。下午14:00左右开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日,在家里磨面坊工作,期间每天接触了较多的梁北镇村民。
2022年1月3日-10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9:女,44岁,系确诊病例169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8:30分左右在瓦店路口乘坐班车(禹州-方山)至方山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乘车(方山-禹州)瓦店路口下,12:00左右步行返回家中,当天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10日,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0:女,11岁,夏都殷村学校学生,系确诊病例268的女儿。现住址: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余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跟随父母前往褚河镇沙圪垱村参加葬礼,14:00左右跟随父母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12月29-31日,在夏都殷村学校正常上学,上下学均为步行,每天放学后直接步行返回家中。
2022年1月1日-1月10日,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1:女,65岁,与确诊病例254为同一家庭。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9日,均在家未外出。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上午均在家未外出,每天下午14:00左右陪同亲属步行到梁北镇郭村卫生室就诊,16:00左右就诊结束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月3日,8:30到梁北镇郭村村委会做核酸检测,9:00左右核酸检测结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4日,全天在家未外出,14:00左右村医曾上门为其亲属看病,20分钟后离开。
1月5日-1月10日,均居家隔离未外出,期间有工作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2:男,70岁,系确诊病例130的丈夫,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31日,每天7:00骑电动三轮车送孙女上学,随后回家休息;9:00左右步行去自家菜地,停留约40分钟后回到家中;14:30出门散步,16:30左右回家休息片刻;17:00骑电动三轮车到郭庄小学接孙女放学。期间12月31日下午接孙女放学回家后,骑电车自行前往禹州市新龙华庭父母家。
2022年1月1日,9:00左右步行去自家菜地停留约40分钟后回到家中;14:30出门散步,16:30左右回家未再外出。
1月2日-3日,除出门采集核酸外,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月4-10日,一直居家隔离未外出,期间有工作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3:女,80岁,与确诊病例128为同一家庭。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患者因行动不便长期居家,很少外出。
2021年12月30日,12:20由家属驾车带其前往梁北镇苏王口长有酒楼某包间参加聚餐,14:30聚餐结束由家属驾车将其带回家。
除上述活动轨迹外,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0日期间均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4:男,57岁,系确诊病例128的儿子。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8日-29日,一直在家照顾母亲,未外出。
12月30日,12:20由驾车前往梁北镇苏王口长有酒楼某包间参加聚餐,14:30聚餐结束后驾车回家未再外出。
12月31日,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12:00前往梁北镇苏王口长有酒楼单间内聚餐,13:30聚餐结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2日-11日,均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5:女,99岁,与确诊病例254为同一家庭。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因年龄较大未接种新冠疫苗。
患者因年纪较大,不能自理,很少出门。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上午均在家未外出,每天下午14:00左右由其亲属(确诊病例271)陪同前往梁北镇郭村卫生室就诊,16:00左右就诊结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3日-10日,均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已公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及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集聚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所有抵返庆人员,抵返我市前均需提前2-3天,使用手机扫描“返庆人员登记”二维码(见下图),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三、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需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如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来庆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乏力、肌痛、腹泻、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六、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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