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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龙凤,一人受伤!这么做太危险……
时间:2023-10-27 15:40:32 来源:绝对现场 编辑: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凤大队街道一起交通事故报警,报警人称在龙凤辖区卧里屯大街8号路灯杆前道路处,发生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倒地。
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调取了公安视频监控,从公安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行驶至路边后,将车辆停驶后,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在其后方同方向驶来,由于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在下车时,打开车门并未观察后方车辆情况,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撞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此起事故就是人们常说的“开门杀”典型案例,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或者乘车人,在下车时一定要观察后方时候有车辆、非机动车及其行人,再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同时为广大驾乘人员提出安全小技巧,左侧驾乘人员下车时,可以用右手开门,右侧乘车人员下车时,可以用左手开门,这样便于侧身观察后方时候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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