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明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待遇再提高
2024年1月1日起
我市基本医保门诊待遇再提高
1
职工医保将达到45种
居民医保将达到36种
覆盖病种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2
(糖尿病、高血压)
门诊待遇支付水平
最高报销比例将会达到80%
3
年度支付限额
由100元提高至200元
近年来
市医疗保障局不断优化医保政策
持续释放医保改革红利
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
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自2021年9月起,市医疗保障局先后三次对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进行调整,先后将艾滋病纳入门诊慢病管理,将肺结核、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和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等6种门诊慢性病纳入门诊特病(治疗)管理,惠及全市3.5万参保人员,每年可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26亿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支气管哮喘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重症肌无力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支气管哮喘门诊费用职工医保季度支付限额为750元,城乡居民医保季度支付限额为375元;重症肌无力门诊费用职工医保季度支付限额为1250元,城乡居民医保季度支付限额为625元。
提高“两病”门诊报销比例
“两病”患者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购药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60%、55%分别提高到80%和70%,“两病”门诊保障机制已覆盖全市137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和所有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统筹政策
由100元提高至200元
我市将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
起付标准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市域内就医的,医保基金支付普通门诊费用的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
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7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为60%、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为50%。
有关医保新政策
市民可拨打
大庆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