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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疫”为戒 |多地涉疫情案例,敲敲小警钟!

时间:2021-10-28 08:30:16  来源:六安市卫健委 平安北京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你我他,没有旁观者!
今儿起,我们开设引“疫”为戒专栏
专门给大伙讲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
看别人的事儿,敲自己的警钟儿。

安徽六安通报一起涉疫情典型案例

两医生擅自接诊发热患者获刑一年三个月
 

  一、裕安区世立医院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世立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医师周某某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张某某,未及时进行预检分诊、隔离处置、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执业医师欧某某疫情防控期间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私自开展诊疗行为。执业医师欧某某在其妻开设在齐云西路的“儿童玩具”门市内,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张某某,为其输液治疗,其行为构成犯罪。
  张某某是六安市今年5月疫情爆发的首例确诊病例,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收治张某某,导致其密切接触者36人和次密接者6人未得到及时有效控制,5月8日至13日增加密切接触者165人、次密接者322人。
  欧某某擅自为发热病人看诊,导致密切接触者142人和次密接者38人未得到及时有效控制,5月11日至13日增加密切接触者59人、次密接者290人。据悉,本轮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六安市确诊病例8人,无症状感染者12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5423人,集中隔离3993人,封闭小区14个、封闭楼栋492栋、封闭单元986个,涉及人员118405人。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有传播严重危险,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欧某某在明知患者发热的情况下,未按规定上报,未要求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了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法,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警方通报三起涉疫情违法案例 

六人被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一: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2021年10月16日,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在本市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境内外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出现特定症状时,及时主动前往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报告健康状况,接受、配合集中或居家观察。
  案例二: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各单位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提示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就诊的感冒发热人员和购买感冒、退热药品的人员信息,按规定登记、报告。
  案例三:2021年10月22日,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在本市居住、工作、旅游等境内外人员,应当协助配合我市依法开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遵守有关规定,配合所在社区、村有关调查、检测、隔离,特别是封控防疫措施。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加强小区、楼宇等区域防控管理,并做好社区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管控工作。
  同时,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的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进(返)京;确需进京的,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对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须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隔离观察满21天。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途经检查站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主动配合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查验。
  希望大伙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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