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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疫”为戒 |拒不执行管控措施,后果很严重

时间:2021-10-29 08:43:39  来源:大庆政事
今天的引“疫”为戒专栏给大家讲讲
俩人儿拒不执行管控措施
被刑事立案侦查的事儿。
看别人的事儿,敲自己的警钟儿。
疫情防控无小事,可不能任性!

       案例:2021年10月22日,北京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大庆市疾控专家刘禹池详细解读隔离管控可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

       疫情传播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风险区域,是疫情指挥部门、疾控部门的专家,根据疫情风险的等级进行划分的,这一区域所有人员都属于风险人群,都要进行隔离管控措施,这一部分人可能在某一次核酸检测过程中,就呈现阳性病例的结果,所以说这两个人不顾管控措施,离开管控区域,如果万一被确诊了,可能会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链扩大。

       从法律层面讲,对于故意传播新冠病毒病原体的行为,有哪些相应处理呢

       根据传染病相关的防治法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是要负相关刑事责任的。第一个情形就是确诊病例拒绝隔离,而且还要进入公共场所;第二个风险人群或者他有高风险的这一部分人群、疑似病例,拒绝配合相应管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还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一部分也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有任何违反卫生防疫部门相关管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的行为,也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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