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防疫指挥部发布通知

各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
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指挥部集中办公区作为人员聚集场所,要切实加强管控、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确保指挥部运转高效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洁和消毒工作。按照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29号)和省指挥部第5号公告要求,要对指挥部集中办公区域及住宿房间进行严格清洁和消毒。
二、注意个人防护。在指挥部集中办公区域,工作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具体佩戴要求按照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30号)要求执行。要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
三、注意身体状况。指挥部集中办公区工作人员如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应及时向本组、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通报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春节前后期间有聚餐行为的,要及时向本单位、本组负责人报告。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本组、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通报医疗救治和专家组,在其指导下按规定流程赴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各专项工作组要对本组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每日统计,如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四、减少人员聚集。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需要精减集中办公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量不回本单位工作。如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措施。各专项工作组之间要减少走动,不得在集中办公房间串访、随意进入其他工作人员房间。
五、严格进出制度。各专项工作组进驻工作人员一律持指挥部工作证件出入集中办公区。集中办公区安保工作由属地公安机构负责,24小时值守。
六、设立应急办公缓冲区。在集中办公区宽敞通风处设立办公缓冲区,所有外来人员和各组专职联络员须在缓冲区内交接文件或工作衔接。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核心办公区。如确需进入,须严格登记,并留存准确联系方式。
此通知即刻实施。各县(区)指挥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指挥部按此通知严格执行。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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