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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直击 |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5月31日

时间:2020-03-02 18:33:05  来源:大庆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3月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市税务局总经济师邵铁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等多部门负责人就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针对这次疫情,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企业养老保险费进行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享受主体都有哪些?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期限是到2月底,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有什么措施方便居民缴费呢?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宫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出台的政策规定,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包括我们省)免征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
       同时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是免征范围。可减半征收的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问题。为了帮助这部分群体、特别是春节期间返城返乡人员缴费,市税务局着重做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与大庆市医疗保障局一道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2020年5月31日,与原规定相比又加了三个月时间,可以说时间上是很充裕。
       二是全力拓展网络缴费服务,相应的微信、二维码、手机银行等线上缴费功能全时段开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实现足不出户办理缴费业务。同时我们正在与医保部门一道在全省率先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实现6家金融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城通办,届时缴费人可以通过任何一家银行的网点或线上缴费,实现最大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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