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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1 08:20:28  来源:
关于做好外防输入完善出入境
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我省“防反弹、防输入、防输出”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根据海关总署等国家七部委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做好外防输入完善出入境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精准防控 
 

(一)完善数据交换机制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做好数据有序共享,打通数据交换渠道,按照数据共享机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数据提供和共享数据申请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
 

(二)数据共享分工

1.省机场集团。航班入境前,将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往来我省的航班航线数据以及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航班订座记录的旅客姓名记录(PNR)推送共享,便于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2.省公安厅。将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住址和通信号码等信息进行关联和共享。
3.省外办。共享驻疫情严重国家使领馆签证签发相关信息。
⒋省通信管理局。根据证件信息,联合公安、民航部门提供在14天之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境内外驻留情况信息,便于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查验。
5.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将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出入境证件号)、出入境时间等信息进行共享,便于相关部门对出入境人员进行重点追踪和排查。
6.哈尔滨海关。将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所有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扫描后及时共享;将口岸卫生检疫排查发现的有症状者、疑似病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出入境证件号、主要症状等)进行共享,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追踪和排查。

7.省卫生健康委。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四类人员”的身份信息等通过符合要求的交换渠道进行共享,便于相关部门对“四类人员”进行追踪和排查。

 
 
 
 
 二、加强防控合作,形成防控合力 
 

(一)落实健康申报

民航黑龙江监管局要协调国内航空公司,执飞入境航班办理值机手续时,在值机柜台张贴“中国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龙江健康码”二维码,提示旅客在线填写健康申明卡。
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应在入境航班飞行前提示未注册“龙江健康码”非内地居民的旅客完成注册申请;在飞行途中发放健康申明卡(纸质版),指导未在线进行健康申报的旅客填写,要特别提醒旅客如实填写域外国家(地区)详细旅居史、中国境内住址、有效联系方式以及是否有症状等信息。
 

(二)入境重点检查

口岸海关加强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入境人员和有症状者的检疫排查,对健康申明卡100%审核、对入境人员100%测温、100%实施流行病学调查,提高对有症状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率。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机场集团要积极协调隶属单位,做好协助配合,为海关提供适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的场地和条件,做到严密检疫、通关有序,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导致交叉感染等情况。
 

(三)严密处置措施

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经我省口岸入境人员,海关通过口岸卫生检疫工作区分有症状者、有接触史者及其他人群。对有症状者交由口岸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全程做好纸面交接;人员信息同步推送边检、口岸所在地指挥部。
 
对办结入境手续的有接触史者和其他人群,由口岸所在地指挥部按属地具体管控措施进行必要处置后,核验“龙江健康码”注册情况(护照、身份证号真伪)、指定专门机构分拨转运至定点宾馆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各地要明确入境人员疫情防控交接程序,确保对全部入境人员集中管理、无缝对接、一个不漏。
 

(四)加强病例通报

卫生健康部门在对外公布境外输入性病例前,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海关等相关部门,海关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追溯与核查工作。
 

(五)推动省际合作

建立完善东北三省及相关省份之间信息互换合作机制,推动从韩国、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信息互通共享共管。根据对等原则,协调辽宁、吉林等省对从其口岸入境的我省人员在当地采取统一的隔离管控措施。
 
对经由外省口岸入境转乘其他交通工具进入我省的人员,按入境和入省时间,采取集中和居家隔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在我省隔离达到14天。从疫情较轻国家(地区)经我省各口岸入境或外省入境来我省的来华(归国)人员,居家隔离14天,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所处的“防反弹、防输入、防输出”关键阶段,以战时状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要充分认识完善出入境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把外防输入作为现阶段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输出。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沟通、加强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现纰漏,织密织牢入境前后疫情防控网。要指定数据共享和防控合作对接联系人,有效落实出入境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项任务要求。
 

(三)依法防控,压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职尽责,牢牢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出入境疫情防控策略,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疫情通过口岸输入输出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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