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工作部署

时间:2020-03-15 21:07:21  来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在1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说,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此前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也介绍了相关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本站英文域名:www.dqrtv.cn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59-4606752
主管: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大庆市融媒体中心(大庆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举报邮箱:dqgbdst@sina.cn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08320065 黑ICP备190054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