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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嚣张!在万达广场用扩音器喊客,结果......

时间:2020-04-15 16:02:03  来源:大庆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近日,市交通稽查支队接到一条举报线索,车牌号为黑E9W282的捷达轿车驾驶员利用车顶部的高音扩频设备进行喊客,涉嫌非法营运。

接到举报后,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这条举报信息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因为,这辆车在今年1月6日曾被市交通稽查支队处理过,当时被处理的原因就是涉嫌非法营运。还不到半年,难道这辆车的驾驶员又干起了老本行?随后,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几日的摸排,4月14日下午16时30分,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终于在萨尔图万达广场停车场附近发现了该车辆,执法人员迅速控制住该车辆,第一时间向车上人员出示了工作证件,亮明身份。
控制住该车辆后,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就认出了这辆车的驾驶员,确实是一位“老朋友”。执法人员在车上发现了四名乘客。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这四名乘客都是从萨尔图万达广场上车,准备去往让胡路,乘客与驾驶员议价为每人10元钱。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捷达轿车的车顶不仅有顶灯,还有一个扩音设备,用于喊客、揽客,车内还有一个“代驾”标志。

执法人员现场暂扣了该车辆,作为证据保存。驾驶员被带回市交通稽查支队做进一步的调查。然而在调查中,这名驾驶员对该案件存在异议,准备陈述和申辩。

 

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名驾驶员是一名“惯犯”。今年1月6日,该名驾驶人就因为涉嫌非法营运被罚了2万元。截至目前,因该名驾驶员还没有缴纳罚款,依据《行政强制法》,市交通稽查支队将在6个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法人员讲,这名驾驶员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总是百般抵赖,自称自己的车是“雷锋车”不收费,自相矛盾。但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

由于这辆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拟给予当事人处以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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