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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让胡路区行政界内今日14时起全面实施严九条

时间:2020-02-19 13:35:14  来源:大庆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按照让胡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今天下午起,让胡路行政区界内开始全面实施封住城 、关住门 、管住人 、禁聚集、早隔离、控经营、严执法、保民生、抓督战等九项规定, 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势头。
        封住城规定包括
        严管严控让胡路行政区界各出城口,实施交通管制,封闭所有经由让胡路区入庆出入口,车辆和人员一律不予放行。运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转、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疾病救治等车 辆和人员须登记和测温后放行。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沿线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前段劝阻、 途中查控、落地稳控等措施,坚决阻断传染源输入途径,守好入 城“大门”。
        关住门规定
        对所有城区居住小区、村屯(连队)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 留 1 个进出口设卡管理,每个卡口需保证至少 2 人在岗,24 小时值班值守。卡口值守人员要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检查,
        严格做到“五查五问”,五查即“查身份证、查出门证、查证明、查体温、查口罩”,五问即“问出入事由、问出入时间、问住址、问家人健康状况、问意见建议”。实行分级管理,对有确诊病例住宅小区、单元(家庭)列为 重点管控小区、单元(家庭)进行管理,对小区和整栋楼实行封 闭管理;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居住单元实行封闭管理。
       管住人要求
       1.封闭期间,禁止非本居住小区、村屯(连队)人员和车辆 进入,防疫工作有关人员、应急车辆除外。其他外来人员因特殊 情况必须进入的,要测温,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全面登记个人 信息、联系方式,落实定人定时跟踪防控措施。快递、外卖集中到居住 小区、村屯(连队)防疫卡点,由居民取走并做好消毒。
       2.城区居住小区、村屯(连队)人员和车辆凭人员通行证进 出,每户家庭每 2 天可派 1 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在测温后可 出门采购生活用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其他人员除看病、
上班、生活保障外,一律不得外出。
        重点小区继续实行“不出小区、不出家门”严管措施。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可每 2 天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购一次,在商家配送到小区大门指定位置后,由居民自行领取;居民除扔垃圾和领取订购生活用品外一律禁止出家门。除医务工作者和防疫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小区,上班人员自行和单位请假,特殊情况需出入小区人员需由区指挥部审批。重点单元(家庭)一律实施封闭,任何人员不得外出。居民 需要购买生活必需物资,可每两天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购一 次,在商家配送到小区大门指定位置后,由社区或物业人员负责 送货上门。
        3.居民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主动与街道(社区)、镇(村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联系,禁止自行在家治疗。外出看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专人专车直接送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在病人未排除感染新冠肺炎前,将就医者、社区陪同人员作为高风险人员,做好筛查和隔离。
        4.强化属地防控责任,城区居住小区、村屯(连队)隔离工作,区、街道、镇(场)负主体责任,区级负责整体部署监督,街道、镇(场)负责抓好落实,实行区级领导包保街道、镇(场),街道、镇(场)干部包保社区、村屯(连队)责任制,社区、村(连队)包保居住小区、屯队,将责任落实到人。
 
        禁聚集要求
        以户为单位,严格禁止城乡居民探亲、串门、打牌、聚餐、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报社区、村(连队) 备案,社区、村(连队)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早隔离规定
        1.对外来或从外地返回人员严格实行 14 天隔离观察(自到达之日计算),一律不得外出,每天记录体温和身体状况。有居所的实行居家隔离;单位具备隔离条件或提供隔离点的实施集中
        3隔离;无居住条件的到政府提供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2.所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到指定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解除隔离观察的由社区监督其继续居家隔离。
        3.对城乡居住小区、村屯(连队)居民开展拉网式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在 48 小时之内完成。
        控经营
        1.与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无关的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定期消毒,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进行测温;所有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和抗病毒药。
        2.开复工企业须按规定报备后开复工。所有外地返乡的开复工人员必须隔离观察 14 天,本地人员必须无发热症状,无与疫区人员接触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并持属地社区(村)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疫情监测证明方可上岗。
开复工企业负有管理、登记、防护的主体责任,要合理配置用工,推行多班定员生产,划小作业单位,限定工作区域,员工上下班必须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严执法包括
        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19 号公告精神,对刻意隐瞒、不服从封控管理、不遵守小区封闭管理规定、翻越拆扒封堵设施,以及聚餐聚集、私自步行或驾车外出等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按照上限进行打击,并通过媒体第一时间予以曝光。参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 19 号公告,对出现发热(37.3℃及以上)、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不按照要求如实、主动报告的,逃避、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情况核查、防疫检疫、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不服从不遵守封控管理和小区封闭管理规定,强行冲卡,恶意污蔑攻击、侮辱、威胁、伤害人民警察和医务防疫人员,以及翻越拆
       扒封堵设施、聚餐聚集、私自外出等行为按照上限,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翻越围挡私自外出、破坏小区围挡、居家隔离人员随意出入、发热人员线索的,经查属实的予以现金奖励,具体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6 号公告为准。
       保民生包括
       1.水、电、气及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窗口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网上缴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非恶意欠费者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不停网、不停机。
       2.对持有指定机关(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核发的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民生保障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对车上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后快速放行。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应急检修作业,要有社区、村屯防疫工作人员陪同作业。
       3.要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生产供应基地要“严进严出”,对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饲草饲料等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专人管、专车运、专线行、专人接管理措施,稳定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供应。
       抓督战要求
       1.对重点街道由区级包保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全面接管;要层层压实责任,区级领导包保街道、镇(场),街道、镇(场)领导包保社区、村屯(连队)。区指挥部 5 个协调督导组要对封城、关门、管人、隔离、经营、执法、保民生等各项任务进行随时随机督导检查,凡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2.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战线前移、关口下沉,对符合上岗条件的机关党员干部除保留必要人员负责工作运转外,一律下派一线,协助社区、村屯(连队)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佩戴统一标识,便于防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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