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政策延长!大庆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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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复工复产,税务部门有了新举措。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近期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对于湖北省以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的减税政策执行期限由5月31日延长至今年年底,这意味着,我市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在内的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受惠。 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额。除房产销售等个别行业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为3%。 根据政策,到今年年底,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我市已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那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新政扶持力度到底有多大?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一位从事化妆品批发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为例,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的情况下,假设该个体工商户2020年3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为20万元,按照现行政策,其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增值税计算方法,其3月份就能减征3845元增值税,到年底的10个月预计其可少缴增值税38450元。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均明显收缩,复工复产面临种种困难。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及时出台,可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可以节省一部分的资金成本。”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说。 据悉,该项政策自3月1日实施已来,已为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款1394万元。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将持续在政策宣传辅导上下功夫,保障政策扎实落地,确保纳税人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我市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关注“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及税务部门网站,及时接收最新的税收资讯。对政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市县(区)税务局公开电话进行咨询,也可通过税务网格联络员微信群互动咨询,减少出行频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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