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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疾控中心再次发布新疆疫情风险提示

时间:2020-07-20 09:12:16  来源:大庆市疾控中心

       7月1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突发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信息,截至7月18日24时,乌鲁木齐市现有确诊病例30例,无症状感染者41例,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705人。

  7月19日晚,新疆自治区发布《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动态调整各县(市、区)风险等级的公告》。据《公告》内容显示,新疆乌鲁木齐市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新增高风险地区2个: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新增中风险地区3个: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

  鉴于上述疫情形势的变化,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大庆市疾控中心再次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建议:

  一、请我市自6月26日以来有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及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二、请市民继续关注新疆乌鲁木齐市发布的疫情信息和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市民如与实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请及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三、再次提醒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如无必要,请勿前往已经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从新疆乌鲁木齐市返庆后,要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四、近期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旅居史,尤其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并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同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到:

  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与人交往要保持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在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医院、餐馆、车站等地,要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测温,这些场所要做好卫生消毒等措施。

  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社区健康管理以及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防范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积极举报。

  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别能力,相信科学的力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附:大庆市各县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萨区疾控:0459-6279221

  让区疾控:0459-6352591

  龙凤疾控:0459-2767159

  红岗疾控:0459-2799135

  大同疾控:0459-6173877

  肇州疾控:0459-8520511

  肇源疾控:0459-8232328

  林甸疾控:0459-3322473

  杜蒙疾控:0459-34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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