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这些情形可举报↘
关于大庆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行为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深入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庆市扫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关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超限超载暴力闯卡、勾结从业人员垄断物流运输、欺压合法运输企业、扰乱客运货运市场秩序、妨碍公务执法的“车匪”“路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贩卖、运输、吸食毒品,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八)胁迫、利诱、教唆、招揽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九)公职人员参与黑恶犯罪或充当“保护伞”,收受黑恶势力财物、接受利益输送,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泄露案件核查信息,帮助规避打击查处等违法违纪的线索。
(十)黑恶势力使用本人、近亲属、无关第三方名下账户或利用所控制的公司、商铺、房产、车辆隐匿违法犯罪收益;通过虚假投资、虚假借贷、空壳公司转账、地下钱庄等方式洗白赃款;低价处置、异地转移房产、设备、矿产等涉案资产,规避查封、扣押、追缴等各类资产转移、洗钱线索。
(十一)其他具备一定有组织犯罪特征、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敏感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事项
实名、匿名举报均可,提倡、鼓励实名举报,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相关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请尽可能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详细事项,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勿多头举报、重复举报。对提供重大有效涉黑涉恶线索或协助案件成功侦破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渠道使用提示:工作热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现行违法犯罪请直接拨打110。










